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4 日表示,根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 規定,個人出售自住房地並重購新自住房地,符合一定條件者可申請房地合一所得稅扣抵或退還稅額。此規定旨在減輕民眾因換屋所產生的稅務負擔,但須特別注意設籍及實際居住的事實。
購買自住房可申請房地合一所得稅扣抵?國稅局:需符合一條件 |
| 作者 住展雜誌|發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09 日 8:30 | 分類 房地產 , 財經 |

廢證所稅害房地合一課不到稅,財政部捅出逃稅新漏洞 |
| 作者 財訊|發布日期 2016 年 01 月 10 日 0:00 | 分類 財經 | edit |
六都公告地價大幅調整,高房地持有稅的時代已經來臨;但弔詭的是,即將實施的房地合一所得稅,卻可能面臨課不到稅的窘境。 繼續閱讀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