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(18)日於立法院表示,網路業者想透過第三方支付專法做電子銀行、但只拿出 3 億元資本額,這是不行的;經營網路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業務並沒有關係。他強調,如果業者想經營網路銀行,還是必須拿出 100 億元成立商銀,再來做網路銀行業務;後續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」草案的子法草擬,會由金管會接手。 繼續閱讀..
金管會主委:做網銀先備百億,不能藉第三方支付變相經營 |
| 作者 MoneyDJ|發布日期 2014 年 12 月 19 日 10:32 | 分類 手機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