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《國家情報法》要求企業配合情報工作,對跨國科技公司而言,最直接的衝擊是合規成本劇增。企業不僅需投入大量資金落實數據在地化與技術審查,更面臨「法律衝突」的治理困境:在中國必須配合監管,卻可能因此違反母國或歐盟 GDPR 等隱私法規。這種壓力迫使企業必須建立兩套獨立的技術架構與法務團隊,不僅推升營運支出,更增加被處以鉅額罰款或撤照的風險,形成極高的不確定性成本。